温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温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

二、执行单位

温州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平阳县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五、参加单位

14 个县(市、区)为组团单位。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1 9 4-6 日。比赛地点:平阳

七、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团体赛、男、女个人赛。

(二)青少年组:团体赛、男、女个人赛。

八、参加办法

(一)成年组每队报领队1 人,教练员各1 人,可报男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2 人(教练员兼运动员的包括在运动员名额之内),各队可报替补运动员男女各1 人,在确定报名后取消替补名额。青少年组每队报领队1 人,教练员各1 人,可报男运动员4 人、女运动员3人,各队可报替补运动员男女各1 人,在确定报名后取消替补名额。

(二)参赛人员年龄:成年组(2002 12 31 日前出生者,青少年组(2003 1 1 日后出生者)。

(三)各参赛代表队比赛须统一着装(运动服)。

(四)资格要求:

运动员资格按《温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大众体育部、行业系统部)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象棋竞赛规则(2020 版)》。

(二)比赛使用电脑编排,原则上采用个人积分编排制、轮次视报名情况另定。

(三)团体采用队员总分制,按各队参加各组个人赛(成年组男4 人、女2 人;青少年组男4 人、女3 人)的名次之和计算,参赛运动员人数不足团体赛报名人数时只计个人名次,不计团体成绩。

(四)比赛用时:每方基本用时20 分钟,每走一步加10 秒。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集体项目录取前八名;个人项目(按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如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

(二)各项目参加比赛的人(队)数不足3 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通知改项)。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代表团须于比赛前20 天通过第十七届市运动会(大众体育部、行业系统部)专用报名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完成报名后,导出报名表加盖代表团公章,生成PDF 报名文件,发送到市体育局群体处邮箱:875756018@qq.com(电话:8820268013567708765)逾期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单项竞赛规则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不得无故弃权。

(二)各代表队确认的正式参赛运动员请于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赛区报到。报到时应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他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三、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

按照《温州市第十七届市运会竞赛规程总则》关于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的要求,各代表团(队)赛前、赛中、赛后加强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履行好责任,无条件配合赛事组委相关工作的统一安排,确保不发生违规事件。

十四、加强防控疫情

各代表团(队)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和赛事组委会统一部署,认真执行好届时发布的竞赛补充通知中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参赛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感染。

十五、参赛费用

各代表团(队)参赛费用按照温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温州市体育局。

十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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