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棋院杭州分院
二、承办单位
杭州市象棋协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18年4月14日-15日在杭州天元大厦5楼钱西厅举行
四、竞赛项目
1.少年男子个人
2.少年女子个人
3.少儿男子个人
4.少儿女子个人
5.大学生组
五、运动员资格
(一)按照《浙江省首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居住在浙江省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运动员资格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依据;全国各省市(含港、澳、台)居民,在浙江省工作一年以上(2017年1月1日前办理居住证和人事关系证明)。
(三)现役专业运动员不能参赛,专业运动员须退役5年后方可参赛。
六、参加办法
1.少年运动员年龄为2003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2.少儿组运动员年龄为200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3.大学生运动员必须来自其行政辖区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且比赛期间尚未毕业。
4.所有参赛选手不得跨组兼项参赛。
5.所有报名棋手由各区县(市)棋类协会、培训机构和学校等单位推荐,具有三级棋士等级证书(含)以上。个人报名凭等级证书。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截止。
2.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赟龙,电话(传真):0571-28057550
邮箱:285331872@QQ.com
七、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
2.暂定各项比赛办法为:采用积分编排制,总共进行7轮比赛,择优录取。用时方式为每方3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步加30秒。视实际报名情况最终决定比赛轮次和比赛办法。
3.开赛后迟到10分钟即判负。
4.未尽事宜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八、奖励办法
优胜名次获得者作为杭州队组队重要参考依据。
九、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和仲裁及骨干裁判由杭州市象棋协会统一选派,不足部分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解决。
(二)所有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诉书。
十、其他
(一)参照《浙江省首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参赛棋手公示、竞赛补充规定等其他事宜将于报名结束后在中国棋院杭州分院官网另行公布。
(三)违规处理具体办法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杭州市象棋协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