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棋类协会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区围棋行业的健康发展,激发会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重庆市合川区棋类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合川协会决定开展优秀个人会员的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严格审批、设置合理、规模适当、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 评审委员小组由合川棋协理事会成员组成,确保评选工作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第四条 协会各会员均可在合川棋协会员群里推荐优秀会员。
第五条 评选活动每年度开展一次。
二 、评选范围及条件
第六条 合川棋协会员均可自愿参加评选。
第七条 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2、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 策,认真执行《条例》,切实贯彻《计划》,在推动全民健身发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履行《重庆市合川区棋类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合川棋协的活动,支持协会的工作;
4、工作业绩突出,热心做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取得优异社会效益;
第八条 优秀个人会员评选范围
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包括优秀工作者、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教师)。
三 评选程序
第九条 协会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发布开展优秀个人会员的评选活动通知,所有会员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合川棋协会员群里推荐优秀会员。
第十条 协会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会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布在合川棋协会员群。
第十一条 凡被评选为优秀个人会员将获得合川棋协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合川区棋类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试行。热门资讯